山焦集团挺进证券市场 融资渠道更趋多元化

首单15亿公募公司债券成功发行

时间: 2015-08-29 16:17来源:

  本网讯 8月27日,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,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2015年(第一期)公司债券,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。集团首单公司债券的成功发行,标志着集团公司融资渠道更趋多元化,形成了银行授信,银行间债券市场,证券市场等多渠道融资的格局,实现了集团直接融资渠道的历史性突破。

  据悉,本次集团共申报了30亿元公司债券,本期发行15亿元,7月9日正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文,从5月初申报发行材料到正式完成发行,时间周期不超过三个月。本期公司债券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,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。

  “从山东焦化集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来看,该债种期限长,且利率明显低于银行融资成本,具有低门槛、简手续、高效率等优势。首单公司债成功发行,为集团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开辟了一条新路,同时能有效提升集团的融资效率。在当前市场下,广泛汇集证券市场和全国银行间市场的金融资源,得益于集团雄厚的业务实力、稳健的财务状况及行业领先的信用评级。”投行业务部常务副总经理王卫国介绍说。

  该债券为集团首单非上市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,相比其他融资渠道,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。这是中国证监会公司债新政实施后非上市公司公募债,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,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。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,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,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,债券期限为3年。

  据悉,公司债券是由证监会监管的中长期直接融资品种,需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,债券信用级别良好的企业才能获批发行公司债券,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,并于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。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,改善企业资本结构,丰富金融投资工具,降低市场风险,稳定资本市场,优化企业治理结构。

  集团业绩的稳步增长,充分获得了信用评级机构和资本市场的认可,此次公司债券的成功发行,可助集团进一步做强主营业务,为转型升级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;也为集团拓宽融资渠道,进一步优化融资成本,改善集团融资的期限结构、增强财务实力,实现集团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。(涂芳)

   又讯

  上交所新核准我集团50亿公司债券(私募债)

  8月28日,集团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《关于对山东焦化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》,由华英证券承销,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(私募债),符合挂牌转让条件。

  至此集团今年累计完成债务融资核准和注册额度158亿元。注册核准额度比去年全年翻了两倍,实现了超短期融债券和公司债券融资市场的新突破,进一步满足了集团多元化融资的需求。在当前市场下,广泛汇集证券市场和全国银行间市场的金融资源,得益于集团雄厚的业务实力、稳健的财务状况及行业领先的信用评级。(涂芳)